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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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一篇关于劳动仲裁的文章如下: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复议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劳动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当事人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机构,负责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下面,我将从劳动仲裁机构的组成、劳动仲裁的申请和受理、劳动仲裁的审理和裁决、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等四个方面,为大家介绍劳动仲裁流程。

一、劳动仲裁机构的组成

        劳动仲裁机构是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负责劳动仲裁的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机构应由一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和一名工作人员组成。仲裁机构的组成人员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劳动仲裁的申请和受理

        劳动仲裁的申请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有错误,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理或者作出新的仲裁裁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仲裁机构自收到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劳动仲裁机构在六十日内作出受理的决定,应当出具《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如果劳动仲裁机构在六十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当出具《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劳动仲裁的审理和裁决

        劳动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和一名工作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开庭前应当组成,开庭后应当进行开庭审理,并在开庭后四十日内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庭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可以进行现场调查、询问当事人、查看相关证据、询问证人、进行现场笔录等。仲裁庭根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依法作出裁决。

四、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应当提供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裁决书和申请执行的理由等材料。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仲裁流程的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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