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撤回离婚申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冷静期的时间是30天。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且无法协商解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适用普通程序,从立案到审结为六个月的时间。如果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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