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的疾病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性病。
2.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狂躁症、间歇性精神疾病等。
3.久治不愈的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另外,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该婚姻将被认定为无效。
因此,婚前有病隐瞒婚姻可能会构成欺诈行为,导致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在婚姻中,诚实和信任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一方故意隐瞒疾病,将会对另一方造成很大的伤害和不公平。因此,建议在婚前进行健康检查,并如实告知对方自己的健康状况,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