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中介人报告义务有什么规定?

主页 > 法律提问 02-23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这意味着中介人在提供中介服务时,有义务向委托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隐瞒、歪曲或遗漏重要事实。中介人的报告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中介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有关订立合同的情况或者商业机会如实告知委托人。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合同订立有关的当事人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价格等。

        中介人应当就其所知道的对委托人订立合同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报告。这些事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条款、履行情况等。

        中介人应当保持中立,不得对委托人进行误导或欺诈。中介人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如果中介人未能履行如实报告的义务,导致委托人受到损害的,中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中介人的报告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是中介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之一。中介人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中介人报告义务

相关文章

农村房屋买卖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农村买卖房协议书怎么写

购房者可以无条件退房的情形有什么?

欠钱人找不到了怎么办,欠钱不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怎么办

被滴滴司机中途赶下车怎么让他受到严厉的惩罚

单身怎么收养孩子,未婚单身能领养孩子吗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 免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