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买卖合同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当事人具备签订合同的合意,即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共识。
承诺生效,这意味着要约已经被接受并且双方对合同条款没有异议。
签订了合同且双方已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这表示合同已经正式订立,并且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即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不同的情形,还有一些特定的条件需要考虑。例如,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那么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如果在没有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那么该合同也成立。
成立买卖合同关系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包括合意、承诺生效、合同签署以及依法订立等。这些条件的满足有助于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