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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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2年12月1日,当时名为京西矿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4号。全院有人员204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8.1%,其中硕士72人,占总人数的44.4%,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中文名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区    位 北京市门头沟区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4号
         邮政编码 102300
         联系电话 010-61868000
         成立时间 1952年12月1日
         院长姓名 亓纪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现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行政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含干部科、教育培训科、组织宣传科)、监察室、法警大队、办公室、装备财务科、斋堂人民法庭、王平村人民法庭等共计20个部门。
         加强诉前调解,有效化解矛盾。针对房屋征收过程中不同主体间利益冲突易衍生大量纠纷的情况,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前移矛盾化解防线,选派精干力量,组建“法律服务巡回审判组”深入征收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配合接待群众4313人次,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裁判说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推行“全程、全员、全景”说理式司法。整理规范从立案到判后各阶段的释法说理重点,通过发放指导手册、解释法律规定、提示诉讼风险、展示先例判决,向诉讼群众公开裁判思路和理由。创新工作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探索推出以“一个调查、两个教育、三个及时、四步诊疗、五个帮教”为主要内容的未成年人特色审判模式。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北京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强化人才培养,夯实队伍基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出台《审判(执行)人才培养五年规划》,加大审判人才队伍的层次化培养力度。完善青年干警“阶梯式”培养体系,夯实成长基础;开办门法讲坛、法官论坛,强化干警业务能力;构建“大调研”格局,实现审判业务能力和司法调研能力的双向促进。
         因工作成绩较为突出,近年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先后涌现出“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北京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国优秀女法官”、“首都政法优秀人才”、“北京市十佳法官”安辉,“北京市模范法官”、“门头沟区十大好人”、“北京市先进法官”王淑霞等先进典型,在学术讨论工作中因表现突出连续18年荣获北京市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论文先后荣获学术讨论会全国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曾荣获“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北京市模范法院”等称号,2013年2月,门头沟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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